释义 |
法律分析: 无性婚姻能判离婚。夫妻之间相互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指婚后男女双方都享有与配偶同居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睡食、相互帮助等权利。一方无理由拒绝履行夫妻间的性义务,如果不履行性义务,甚至可视为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冷暴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