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具体如下:
 1、组织进行庭前准备;
 2、庭审,案件开庭,正式审理阶段;
 3、调解,离婚案件一般应当调解;
 4、判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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