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媳妇不能继承公公的遗产,因为儿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儿媳妇失去了丈夫且未改嫁或者改嫁之后仍然对原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公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将儿媳妇为第—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