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三方协议档案去哪 |
释义 | 不签三方协议档案可以选择寄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代为保管。 不签三方协议的,档案可以选择寄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代为保管,也可以由学校档案中心代为保管。如果签订三方协议的,则档案可以选择交给用人单位保管。 档案调取准备材料: 1、准备材料 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本人提取:应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委托他人提取:有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取存档案办理步骤: 1、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开调档函时需要把费用交了,然后办事人员会提醒档案中要有以下4种材料: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档案转递单、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没这4种材料也可以存档案,只不过干部身份就没了); 2、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档案要是密封的话可以本人携带; 3、拿着档案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 4、如果检查出缺材料的话会让补齐,这时候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退回,补齐后一起返回;二是档案办事人员收下,给开具一个《补充档案材料通知单》,把材料准备好后把要补的材料和通知单一起送回去即可; 5、档案收下后,办事人员会开具一个《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这个是把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需要保存好,若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可以拿它讨说法。 综上所述,不签三方协议的,档案可以选择寄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代为保管,也可以由学校档案中心代为保管。如果签订三方协议的,则档案可以选择交给用人单位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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