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积分落户加分减分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积分入户加分指标及分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最高分值30分:1.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30分;2.父母、子女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15分;3.在本市合法租赁住房或者居住在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分;4.申请人自愿腾退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的,积10分。 (二)社会保险指标,最高分值30分。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2分。 (三)住房公积金指标,最高分值30分。以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2分。 (四)居住证指标,最高分值30分。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2分。 (五)年龄指标,最高分值20分:1.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积20分;2.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1分。 (六)文化程度指标,最高分值60分:1.高中(中职中专、技校)学历,积10分;2.大专学历,积40分;3.本科学历,积50分;获得学士学位的,积60分。 (七)技术职称指标,最高分值80分: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积30分;2.中级工,积60分;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积80分。 (八)纳税指标,最高分值100分:1.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该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10万元的,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2.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1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3.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年度应纳税额达2万元的,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每享受1年减免税政策积2分,最高积20分;4.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积10分;应纳税额达0.5万元的,积20分,每增加0.5万元加10分,最高积100分。 (九)创新创业指标,最高分值100分:1.在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每满1年积20分;2.在“创谷”和各类众创空间创业就业的,工作每满1年积5分。 (十)表彰奖励指标,最高分值100分:1.获得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积60分;2.获得省委、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部委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积80分;3.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积100分;4.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市级奖项,积60分;获得省级奖项,积80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积100分。 (十一)公益服务指标,最高分值10分。参加无偿献血,每次积2分;5年内参加志愿服务,每满10小时积1分。积分入户减分指标及分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每条扣减2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30分; (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5年内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的,每次扣50分; (四)刑事犯罪记录。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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