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2016年11月16日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适用本办法。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