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又与妻子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债务人在死亡前已经与妻子离婚,该债务属于死者一方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其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请求生存的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债权人需要举证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或双方有共同的意思表示。 一、丈夫银行贷款还不了,妻子有什么影响? 对于丈夫的银行贷款对妻子的影响,需要认定贷款的性质即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在此即银行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如丈夫之银行贷款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倘若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如用于赌博、吸毒等,则不作为共同债务,而作为丈夫个人债务。 二、离婚后如何还贷款? 该贷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那么离婚后由债务人自己偿还。 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婚前债务怎么还 婚前债务由债务人自己一方偿还,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然有义务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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