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可以按下列标准来收取离婚案件的费用:每件的受理费是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法交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受理费外,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