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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要如何办理程序
释义
    离婚的起诉程序:要离婚的当事人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当事人预先垫付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原告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在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离婚的判决。
    一、一方不同意怎样离婚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夫妻一方不能参加诉讼程序的话,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别人代理。像律师、法律工作者、本人近亲属等,都可以成为离婚诉讼代理人。由于起诉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当事人最好还是请律师协助,这样可以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二、怎样才能让女方单方面离婚?
    女方单方面这样才能离婚,女方当事人到男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规定个时间到庭应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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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