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2013年10月,我国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利用媒体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对老赖进行曝光,不少老赖因生活和生意受限而履行了义务。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什么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有:(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流程是什么《若干规定》第二条是关于认定失信被执行人的程序性规定,设置了提示——启动——认定——生效四个环节的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程序。其中,第一款为对被执行人作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在《执行通知书》中设定提示这一环节的目的有三,一是对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风险提示制度,不仅体现了对被执行人知情权与参与权的尊重,而且也是对法院行为正当性的保障;二是以风险提示的方式向被执行人宣示,也是为了促进执行,“敲山震虎”,达到震慑被执行人的效果;三是为了不增加执行法院的工作量,故不再单独制作文书通知,而是在《执行通知书》中明确向被执行人告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风险。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