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向派出所索要证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1、可以向当事派出所的领导投诉; 2、当事人索要证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3、向区县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索取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当事人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向公安局提交证明进行调取。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