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异地报销住院费 |
释义 | 1、当事人异地就医前,应取得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准许,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方可异地治疗。治疗后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2、如果是长期异地居住,应提前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发生医疗费用时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提供以下资料: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证; (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可回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设在本乡卫生院)报销,新农合经办机构接收后仔细审核,如资料不全告知其需要补齐的资料内容,待完备后再交于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接收完备资料后如实进行录入、审核、结算补偿,并对省外就医的实行保底补偿。如本人不便回户籍地,可将齐全的资料寄与委托人代为办理。 3、如在外地农民工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按区级补偿标准及时补偿; 4、在省级直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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