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滥用职权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法律特征是: 1、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 3、行为人客观上具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4、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滥用职权的危害如下: 1、影响比较恶劣。很多滥用职权案件涉案人员比较多,一人案发,就会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涉案人员的数量之多本身就足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加之涉案人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其影响之恶劣,可以想象; 2、影响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影响社会公平。 综上所述,无论职权大小,我们都应该敬畏之,尤其是大的权力,不要把平台赋予的职权权力当成了个人的魅力,被“吸引”的糖衣炮弹或人情炮弹炸得粉碎而悔之不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