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用手机处理营业执照? |
释义 | 律师解答: 以个体工商户为例,在手机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1、在手机上下载浙里办APP,并安装好;2、打开浙里办APP,初次登录,用手机注册;3、注册成功后,登录浙里办APP,点击对应的菜单即可进入“工商业务办理”;4、在“工商业务办理”板块下选择点击“个体设立”,进入办理页面;5、进入办理页面后,首先需要选择申报模式,模式有两种,一是半程电子化,二是全程电子化。申请人既可以选择全程电子化“一次不跑”,也可以选择半程电子化“只跑一次”,如果申请人选择是“半程电子化登记”,点击“进入办理”,提交预审资料,在预审通过后需向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6、如果申请人选择是“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点击“进入办理”,在平台提交申请并通过工商部门材料预审后,系统会自动给需要签名的用户推送手机短信,通过点击短信中的链接,申请人可在线浏览需要签署的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扫描二维码,即可点击“电子盖章”,完成在线手写签名,一次签署覆盖所有材料。全程电子化登记是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预审通过后需在APP中完成电子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对《个体工商户条例》作出修改:(一)第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第十四条修改为:“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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