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2、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3、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4、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和制定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将对网络赌博犯罪的认定、赌资范围的界定、赌博违法行为与群众娱乐活动的界限区分等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有望近期出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