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会支持退转让费吗 |
释义 | 法院一般情况下不支持退转让费。如果是正常情况下是很难要回的,除非对方有故意隐瞒的情况,否则是无法要回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转让费给了一半后面反悔了怎么办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受让方交付的转让费一般不能要回,要回的需要为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按照协议或所签合同上的具体转让期限来确定,转让费一般是商铺转让的,一个交的一个费用,就是说商铺连里面的材料以及相应的门面,这更多的是一个经营权的一个转让。 二、还未签合同可以退转让费吗 未签合同可以退转让费,但是会形成缔约过失,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数额确定,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转让店铺欺骗如何界定 (一)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二)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三)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四)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五)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四、合同民事欺诈特点 (一)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 (二) 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三)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四)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五)在合同签订时,故意省略“合同违约条款”,不约定合同违约的相关处罚规定,使得占据强势的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六)在合同签订时,故意预留“陷阱”或者“圈套”,使得被诈骗方在合同执行时有过错行为,使得诈骗方获得不法利益。 五、如何界定合同诈骗中的主观故意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六、主观故意就是主观方面有以下两点: (一)非法占有财务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直接故意: 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的对称。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一种。成立条件是: 1、认识因素,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意志因素,行为人希望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 以上就是转让店铺欺骗如何界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