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有两种:直接送达和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时,可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是否签字不影响事故损赔索赔。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应包括基本事实、成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分析 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方式主要有邮寄、专人送达和公告送达。邮寄是常见的方式,通过邮局将认定书寄送给当事人。专人送达是指由法院派员亲自将认定书送达当事人,确保送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无法联系或地址不明,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在指定媒体上刊登送达公告。当事人收到认定书后应及时查验内容,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请。在送达过程中,法院会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当事人应密切关注送达方式,并配合法院的工作,以确保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送达。 结语 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当事人签字与否不影响事故损害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应载明基本事实、成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除了邮寄和专人送达,法院还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当事人应及时查验认定书内容,并如有异议提出申请。法院注重保护当事人权益,确保程序公正公平。请当事人密切关注送达方式,配合法院工作,确保认定书有效送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之日起三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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