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释义
    法律分析:
    参加选举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每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合格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宪法赋予的权利也有权利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