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具体步骤 |
释义 | 税务登记证是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获得的登记凭证。纳税人在获得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后30日内,可以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证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有独立生产经营权的承包承租人以及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情况。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相关合同和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一、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二、怎么办临时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符合下列三种类型的临时登记可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1、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文件上所列地址必须与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一份、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复印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结语 税务登记证是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获得的登记凭证。临时税务登记证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有独立生产经营权并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以及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情况。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合同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所称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七章 征 收 管 理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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