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违章的一般处理的时间是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一、机动车扣分和违章怎么处理 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以下是相关介绍: 1、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2、机动车:机动车发生违章行为,如果按规定需要处罚,公安网上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违章信息。 二、不带头盔被罚款怎么交 不带头盔罚款缴纳方式如下: 1、对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交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后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是十五日内交罚款,有法定情形可以当场交罚款的可以当场交纳。法律明确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交纳有困难的;事后难以执行的等,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