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作品软件著作权权归属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委托作品软件著作权归属原则是: 1、以双方的合同的约定为优先原则; 2、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或者双方没有订立合同的,则委托作品软件的著作权是属于受托人。 一、委托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 1、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标的物,具有不可更换性和特定性。承揽合同注重的是工作的成果。如果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对标的物享有留置权。而委托合同不一定有自己的标的物,只要依委托合同的授权,完成委托事项即可,委托合同注重的是处理事务的过程。而且受托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所以受托人对于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物品并不具有留置权。如在委托设计合同中,虽然双方可能以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义签约,但是委托方注重的实质是受托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即设计图纸,而非受托方设计图纸的过程。2、承揽合同的履行以定作人和承揽人相互协作为必要,如定作人应按约提供原材料、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督促、检验等,承揽人应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及时进行检验。如有不符约定的,立即通知定作人掉换或补齐等。而委托合同的履行则完全是受托人的独立活动,受托人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委托人一般不会予以干涉。如在委托设计合同中,委托人给予受托人的设计方面的指示并非是委托人的授权范围,而是委托人为自身的利益给予受托人必要的协作,而受托人在设计的过程中,也需要不断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修正自己的工作成果,合同的顺利履行依赖于双方的合作。 二、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 1、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的是委托人的事务。也就是说,委托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信托合同,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必须是,仅限于委托人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 2、委托合同,无论受托人以谁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都必须受到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的约束;信托合同,受托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完全不受订立合同的约束; 3、委托合同,不一定是必要的合同;信托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即必要合同; 4、委托合同,可以是受托人收取的,也可以是受托人不收取的;信托合同,受托人有权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获得报酬; 5、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信托合同不能单方面撤销。 三、取得著作权需不需要个人确认 取得著作权不需要个人确认。而是遵循自动保护的原则,软件注册后,软件享有出版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作品名称; 2、转让的权利类型和地域范围; 3、转让价格; 4、转让价格交付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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