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保重大疾病保险也称为大病保险,其一般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实施再次补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者。其中纳入社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有20种,分别为:1、儿童白血病;2、先心病;3、终末期肾病;4、乳腺癌;5、宫颈癌;6、重性精神疾病;7、耐药肺结核;8、艾滋病机会性感染;9、血友病;1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11、唇腭裂;12、肺癌;13、食道癌;14、胃癌;15、I型糖尿病;16、甲亢;17、急性心肌梗塞;18、脑梗死;19、结肠癌;20、直肠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