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如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或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并且对保险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当如实回答。 2.《保险法》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胰腺炎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否则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解除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