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血压患者遇到重疾险免责条款拒赔,是否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 高血压患者购买重疾险时,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设置免责条款,如在事先未披露或披露不真实的情况下购买保险、疾病患者死亡或残疾、疾病或事故的特定原因等情形下,可能会拒绝理赔。但是,如果高血压患者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不合理,他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是否能够寻求法律援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认为不合理的,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风险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是,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未如实告知风险的后果、责任免除的程度和条件等告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已经告知的风险不作说明的,视为已经告知保险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明知或者应知保险标的已经发生损失的,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是,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价值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高血压患者遇到重疾险免责条款拒赔后,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高血压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同情况下,法律责任和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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