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兴2021年土地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供应商服用地61.519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应工矿仓储用地227.106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1%应商品住宅用地221.4138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0%应拆迁安置房用地68.069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应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其他用地1 55.313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 2021年嘉兴市本级拟通过挂牌方式供应的住宅用地共49宗,环比2020年(34宗) 上涨约44.12%,其中43宗为商品住宅用地,6宗为拆迁安置房用地。土地面积约261 .8255公顷,环比2020年(206.6800公顷).上涨约26.68%。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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