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手机不是作案工具,一般不会被没收。但看守所对手机等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暂时由拘留机关代为保管。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