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父亲的身份信息; 2、母亲的身份信息; 3、离婚时,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4、现在,双方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哪一方; 5、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 6、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 7、其他约定。 最后,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