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老年人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1、协议离婚: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2、起诉离婚: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等待人民法院受理,等待被告做出答辩状,进入举证阶段,等待开庭审理。 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一、离婚不离家是不是可以的 可以离婚不离家。 1、离婚后还继续同居在一起法律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只能认定是同居。 2、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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