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是哪个? |
释义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求助。国务院明确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的分工:质量责任问题由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处理,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 法律分析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都让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拓展延伸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职责和作用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职责是维护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其次,部门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还积极推动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最后,该部门还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纠纷,协调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能够公平、合法地享受消费权益。通过这些职责和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和支持,促进了消费者权益的健康发展。 结语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职责重大,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推动消费者教育和处理消费纠纷等措施,该部门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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