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侵犯的具体方式与表现有哪些? |
释义 |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及认定标准。具体表现为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录音录像制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标准包括以营利为目的行为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等。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活动,复制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制作作品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具体为哪些 1、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2、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等。 5、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二、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 1、 怎么认定“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 (1)一是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2)二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3)三是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四是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2、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如何理解。事实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指的是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这一点是能够证明是否侵犯著作权的重要依据; 3、 什么是“发行”和“复制”。所谓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所谓复制,指的是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结语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如果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主要根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否涉及发行和复制等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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