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出轨我要和他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因为你们双方的婚姻是军婚,军婚比较特殊,与一般婚姻的离婚手续不一样,你们离婚需要先经过所在部队的调解,调解后双方都同意离婚才能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吸毒、赌博、重婚、遗弃、虐待情形,如果你们双方之间不存在这些情形,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你们的离婚请求将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因为你们是军婚,所以如果是以出轨、婚后没有在一起生活、分居长达两年之久、身体存在缺陷或疾病等作为离婚理由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即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予以登记, 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的, 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 应当准予离婚: (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一) 重婚; ( 二) 与他人同居; ( 三) 实施家庭暴力; (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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