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被欺骗是否可取消? |
释义 |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审查结婚登记申请,但无法审查材料真实性。骗婚只能通过离婚解决,感情破裂是唯一标准。离婚后子女仍可相互继承遗产。婚姻诈骗是以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犯罪行为,不因婚姻关系而免责。 法律分析 不一定。 婚姻登记机关有对结婚登记当事人的申请履行审查及询问当事人结婚意愿的法定职责。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导致结婚登记错误原因,正是骗子故意以虚假身份信息申请与原告结婚,致使民政部门颁发结婚证错误。因此,当地民政部门已尽审慎的审查职责,原告要求民政部门审查结婚登记时,审查出当事人提交结婚登记材料真实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民法典》第1079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离婚后,子女是否可与对其无抚养权一方相互继承遗产 可以相互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虽然子女抚养权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与子女仍有亲子关系,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如赡养、继承等)仍然存在,故可相互继承。 婚姻诈骗的认定 社会上,婚姻诈骗种类繁多,稍不留神,就会身陷泥淖。婚姻诈骗如何认定呢?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即使双方曾经存在婚姻关系,法律也不会因此网开一面。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的作案予以区别对待。所以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也就是说婚姻诈骗是违法的,是会受到法律追究的行为。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有责任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的申请及其真实性。然而,如果骗子以虚假身份信息申请结婚登记,导致结婚证颁发错误,当地民政部门已尽审慎的审查职责。在骗婚案件中,感情破裂标准是离婚的唯一标准,而骗婚往往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缺乏真正的感情。离婚后,子女与对其无抚养权一方仍有亲子关系,可以相互继承遗产。婚姻诈骗是一种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不论双方曾有婚姻关系,法律都不会放任。因此,婚姻诈骗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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