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劳动合同,辞职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不用单位的批准也能离职。若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