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议庭成员变更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庭变更审判人员、确定合议庭成员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但本案变更审判人员、确定合议庭成员后均没有通知上诉人,上诉人在开庭时才得知主办法官变更、合议庭成员情况,侵犯了上诉人的知情权等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原审中,上诉人未提出合议庭成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原审并不构成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