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案件一审合议庭组成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中共有五款,对我国四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合议庭组成进行了规定,根据法院级别和所审案件的不同情况,其合议庭的组成也有所不同。首先要说明的是,无论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案件,其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大于三的单数。因为,既然是“合议”,必须不能是一个人,一个人无所谓“合议”。同时,不能是偶数,因为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如人数是偶数,可能出现持正反意见的人数刚好相等的情况,这样就不能作出有效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4: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