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买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发生了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一、劳务派遣工地发生工伤事故是属于谁的责任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工伤应该怎么索赔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极其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首先工伤职工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和依据,如果已备齐上述材料,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主张工伤待遇:一、如果伤情不重,并且经咨询医生后,确认伤情对身体机能无严重影响,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与单位进行协商赔付。二、如协商未果,或者伤情确实严重,不适宜协商处理的,工伤职工可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切记期限为一年。三、如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依据鉴定结果,可确定是否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四、如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由用人单位来全额承担工伤赔偿待遇。 三、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是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凭证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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