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的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 (1)、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是: 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 什么是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有如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是为了行政强制什么不是行政强制的 除了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之外,不属于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什么是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是什么 1、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什么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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