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带病回乡补助是终身的吗 |
释义 | 带病回乡军人补助金不是终身享受,具体要看个人情况,若是后期个人家庭条件改善了,不符合享受的条件就会终止补助。带病回乡优抚最新待遇每月每人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其中最高的可每人每月600元,最低的每人每月300元,具体以当地发布的政策为准。 一、带病回乡军人补助金领取条件如下(以四川自贡市为例): 1.具有本区户籍且生活困难的退伍回乡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2.患有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未治愈的。 3.退伍档案中退伍军人登记表身体状况栏有慢性疾病的记载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或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的原始病历。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相关待遇: 1、生活补助金由镇(办)按季度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医疗优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医疗补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报销)比例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报销)后的剩余住院费用,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20%。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 三、带病回乡补助与买社保有没有关系 我国针对带病回乡军人,符合条件要求的话,是会给予补助的,并不取决于带病回乡军人自身是否有社保。对于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注意:如果是中级士官及军官、文职人员,不属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范围。关于军人补助或者社保问题,其实跟普通人的不太一样。尤其是对带病回乡军人的补助,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最终能不能拿到补助,可以先咨询一下当地的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一条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因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第二十二条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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