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币收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少的,应在持币人视线范围内,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鉴别(这两人应同时具有人行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反假币上岗资格证》),经鉴别是假币的必须予以收缴,收缴程序是:1.告诉持币人。凡经鉴别是假币的,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予以收缴。告知假币特征及如何鉴别真伪。2.加盖戳记。收缴人应当着持币人的面在假币正反两面加盖人民银行统一标准的“假币”字样戳记(假硬币不盖章,但应另加封保管)。“假币”章戳因金融机构变更需要废止或者启用的,应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3.开具收缴凭证。收缴人进入新一代,搜索“假币收缴”,进入界面。录入并由主管授权后打印《假币收缴凭证》。由于系统不打印具体时间,需要在《假币收缴凭证》上手写具体时间和监控通道备查。4.持币人签名。收缴人应当要求假币持有人在《假币收缴凭证》上签字,如持币拒绝签字,收缴人必须在《假币收缴凭证》上注明,收缴凭证由收缴机构留存不再付给持币人。5.告知有关事项。收缴人将《假币收缴凭证》的第二联交持币人,并向持币人告知有关事项:如有异议可以自收缴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收缴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 收缴是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依据规定,收缴是由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书面决定,责令当事者自行上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收缴是对应上缴而未上缴强制有关部门上缴的措施。 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收缴 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收缴是行政处罚吗 收缴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有收缴吗 行政强制措施有收缴物品这一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收缴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收缴物品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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