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作为我市最大的民生工程项目,棚户区改造既顺应了百姓期待,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客观要求。 民之所盼,政之所为。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各相关单位、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抓主抓重,精准发力,全面打响了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2016年是推进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最关键的一年,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决战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是:计划实施改造棚户区项目90个, 改造户数47398户,占地面积2.4万亩,征迁改造面积782万平方米,总投资297亿元,货币化安置41796户,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8.2%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