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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儿有房子住拆迁办就可以不给房子吗
释义
    法律分析:1、不可以:房屋拆迁安置房(分房)的待遇享受,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为准,并不是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2、父母的户口已经迁入该房产落户并且实际居住证,房屋拆迁时,可以享受到拆迁过渡补偿(对当事人的居住权有影响);
    法律依据:《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条例》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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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