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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口头作出吗?
释义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口头作出而没有相应的决定书是无效的,为了防止行政机关随意处罚,我国要求所有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都必须有书面的依据,而且必须有作出处罚的机关的盖章,如果行政机关是当场处罚的情况也需要在时候发放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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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