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吉安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一、吉安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
    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二十九条:从事菌种进出口的单位,除具备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当依照国家外贸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从事菌种进出口贸易的资格。第三十条申请进出口菌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菌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
    二、吉安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材料
    1.进(出)口食用菌菌种审批表;
    2.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进出口贸易资格证明;
    5.食用菌品种说明;
    6.进(出)口合同;
    7.批复文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9: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