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房把合同丢了,可以在备案机关复印一份。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