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公租房合同丢失的办法:公租房合同承租人可以向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相关的委托运营单位说明丢失合同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补写一份公租房合同。若无法达成协商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一、公租房要交押金吗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应当按照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无违约责任的,应当全额返还定金。如发生违约,相关费用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公租房押金是为了让承租人自动看管出租房屋内的房屋设施,防止损坏,并自动结算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而设定的一种额度。 二、公租房可以偷偷租出去吗 公租房的承租人不可以将房屋偷偷租出去。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它是有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并且降低了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的,公租房主要是以低于市场的租赁价格,归政府和公共机构所有,也是由政府和公共机构提供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提供给给一些刚刚从大学毕业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也同时提供给低收入,包括老人和残疾人,还有就是一些从外地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无房职工的。 三、公租房通常几年审核一次 公租房通常每年审查一次。当租赁时间满了时想续租,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到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之后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会准许续租,并签署合同。没有依照准则提出续租申请的人,租赁时间满了后,需将公租房退掉,拒绝退租的人,公租房所有人或运营单位可向法院起诉,强制要求承租人退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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