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债权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 一、抵贷返租方式; 二、执行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三、债权入股。 一、抵债房怎么办房产证 抵债房,是指债务人无法以货币偿还债务时,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价支付给债权人,由债权人上市出售的房屋,但并不包括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抵债房能否办理房产证需要判断抵债房本身是否具有瑕疵,若建设抵债房的开发商没有办理土地和产权登记,或者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等情形,这种抵债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若抵债房本身没有权利瑕疵的,可以有两种方式办理过户。第一,先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至公证处办理一个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转让文书,当债权到期后,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行使抵押权,变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债权到期后,债权人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直接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行使抵押权,变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 二、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怎么办 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应当在收到通知的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如果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如果债权有担保人做担保的,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三、失信人不还钱该怎么解决 失信人不还钱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 2、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判决胜诉后,如果欠款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归还借款,借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经过法院依法执行,欠款人仍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把欠款人依法列入失信黑名单; 4、主动查找并掌握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防止逃避债务; 5、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执行第三人财产。如果债务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却怠于行权,这时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申请代位执行第三人财产; 6、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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