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诉讼中,当一方认为对方补充或修改的证据不公正时,可提出异议。此时,需要证明该证据存在明显不公正的情形,才能使其被排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提交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证。当事人对对方提交的证据不同意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法庭经过质证、辩论,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对于证据不足或者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当追加证据或者重新开庭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审判机关应当负责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证明力,并对证据作出评价。 总之,证据的确实性和公正性是诉讼中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证据存在不公正或虚假的情况,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并有权要求排除该证据对案件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