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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当得利是如何证明的
释义
    证明不当得利事实的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这意味着一方的财产总额因某些事实而增加。财产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利益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范围广,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劳动和使用权的增加,如消除财产利益负担;
    2、另一方受损。所谓损害,是指因某些事实减少财产利益总额,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即减少现有财产利益和应得财产利益;
    3、一方的利益与另一方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指另一方的损害与另一方的利益之间存在变化的相关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不受损益和损害的财产范围、是否同时发生以及表现形式的影响;
    4、没有法律依据。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这是认定不当的核心内容。我国民法不承认财产变动的无因性。因此,没有法律依据,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法律依据,事后失去法律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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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