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时可以补充事实与理由么? |
释义 | 开庭时是不能随意更改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的,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兄喊规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羡尘芦、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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