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有权拒绝接受证据补充和修改,但仅限于无法影响事实认定的情况。如果被告人拒绝接受证据补充和修改导致事实不明确,法院可能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补充证据。经过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有必要,法庭可以主动补充证据。”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提供证据。但是,法庭认为该证据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有重要意义,可以责令其提供。”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或者提供的证据,经过审查认为可以采纳的,应当予以采纳。对于未能提供的证据,如有可能对案件的事实认定造成重大影响,应当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补正。” |